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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公告

关于调整2023年收费标准的公示

时间:2023-04-07浏览量:756

根据江西省教育厅、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江西省市场监管局联合下发的《关于做好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赣教规字[2021]7号)和南昌市教育局、南昌市发展和改革管理委员会、南昌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下发的《关于做好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洪教社管字[2022]3号),结合我院办学实际,为了更好地服务师生,改善办学条件,提高办学水平,按照“老生老办法,新生新办法”的收费原则,拟对2023年相关收费标准进行调整,调整方案如下:

 

办学许可证编号:

 

236010030052688

 

序号

 

原收费项目(专业)

 

收费标准(元/年)

 

调整后收费项目

 

收费 标准(元/年)

1

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

 

6600

 

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7200

2

电子商务

电子商务

3

计算机应用

计算机应用

4

美容美体艺术

美容美体艺术

5

舞蹈表演

舞蹈表演

6

动漫与游戏制作

动漫与游戏制作

7

影视与影像技术

影视与影像技术

8

绘画

绘画

9

旅游服务与管理

旅游服务与管理

10

高星级饭店运营管理

高星级饭店运营管理

11

幼儿保育

幼儿保育

12

新宿舍(C栋)住宿费

1400

新宿舍(C栋)住宿费

1600

 

官网公示时间:2023年2月15日至2023年2月24日

江西泛美艺术中等专业学校

2023年2月1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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